中国会计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外商投资企业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计提比例?

[ 来源:江苏国税网 | 作者: | 时间:2007-11-26 | 浏览: | 收藏本文] 【
  •   

请问:外商投资企业在利润分配时,按最低多少的比例计提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发展基金
2007-11-19 13:43:08

国际处信箱税官答复
您好,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具体提取比例问题可由参照董事会确定,其中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作者: ]
相关文章

当前共有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本站发布内容均为客观表达作者观点,不代表站长站立场,请勿攻击和漫骂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